学工处工作职责
学生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
一、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;二、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和辅导员培训;
三、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和辅导员培训;
四、学生军训工作,新生入学教育、体检和学生保险工作;
五、学生军训工作,新生入学教育、体检和学生保险工作;
六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;
七、宿舍管理中心的管理与考核工作;
八、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;
九、负责对学生基本情况、档案、证件等的管理工作;
十、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;
十一、协助院团委指导学生干部工作,开展学生大型活动;
十二、负责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;
十三、主管全院学生违纪处理工作;
十四、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;
十五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安排布置升旗活动;
十六、负责学生处的网络平台建设工作;
十七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;
十八、完成学院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